鸡公山山下风情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我单位已委托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初步结论向社会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鸡公山山下风情小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鸡公山风情小镇规划区内,总投资为43532.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8280.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27.30万元,基本预备费3224.60万元,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新建及改扩建道路31条,道路总长度33752米,占用土地面积802.96亩,车速设计为30-5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配套建设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污水工程及标志标线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路基建设等造成的植被损失,生态破坏,水土流失。
运营期,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交通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等、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所有临时占用的土地,事后都应恢复绿化;优化线形,禁止超计划用地,禁止占用敏感区土地,加强边坡生态绿化防护和景观功能设计等;加强水土保持工作;
2、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定时对地面洒水、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严禁超载、用毡布覆盖密闭运输,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工程,并且在施工区和主要道路连接处设置洗车设施等一系列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3)沥青废气
本项目不现场熬炼沥青,全部物料拌合在混凝土搅拌站中进行,因此施工过程中沥青烟产生量较少,对环境影响不大。
3、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或清洗车辆等。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依托沿线农户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严禁随意排放。
4、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和午间休息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布局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
5、固废
在施工营地内设置1座垃圾收集点,并且做到防风防雨,施工单位应设专门的岗位对场地内垃圾进行收集和分类,对能重复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堆积达到一定数量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量是解决空气污染的根本途径,可通过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限制装运含尘物料的汽车在本项目道路内通行,项目内的运输车辆出入应使用蓬布盖住货物,严格控制物料洒落。加强街道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2、废水
加强营运期道路的管理,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保持路面清洁;雨水沟内雨水汇集处设置格栅,定期清理,保证雨水管线排水井的畅通。
3、噪声
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在路段、路中设交通标志,限制夜间行车速度,在居民区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4、固体废弃物
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秦建国
联系电话:13937606353
邮政编号:464000
通讯地址:365bet备用网址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371-86637288
邮政编号:450000
电子信箱:77897386@qq.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富田财富广场3号楼27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1、对项目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鸡公山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