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施工许可
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申办对象:建设单位
申办程序:建设单位申请、窗口受理并审核资料、窗口发放《施工许可证》
所需资料: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3、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4、装修装饰工程结构图、效果图;5、应招标的装修装饰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6、装修装饰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和证明。
审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建委施工许可窗口
审办时限:1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劳动保险费:综合基价的4.58%;工程定额费(含装饰工程)不超过建安工作量1.2%
咨询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建委装饰工程施工许可窗口
咨询电话:6278910
投诉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督查科 市建委监察室
投诉电话:6278978 66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