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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办事告知单

时间:2015-09-29 15:5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鸡公山街道办事处   点击:

一、城镇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填写的表格
1、由居民家庭填写《信阳市城镇居民家庭成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由居民家庭填写《信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粘贴参保人员近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同时后附有关证明材料。
3、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居委会)填写《信阳市浉河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并录入微机。
二、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1份若属于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于低保对象,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信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认定证明及复印件1份。(在具体操作中,居委会工作人应依据民政部门出具的本辖区低保人员花名册,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时行身份认定)
3、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于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5、年满18周岁以上随家庭的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1998年1月1日以前为未成年人)
三、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医疗保险证复印件或个人近期缴费收据复印件。
2、在大中专院校就学的,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通知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3、在外地务工的 ,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长期在外地居住的,提供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
5、其他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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